生态文明建设有了衡量“标尺” 双维度打造绿色指南

慧聪环保网 2017-12-27 16:43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慧聪环保网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26日在统计局上公布了《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评价结果显示,北京、福建、浙江位列前三。

2017年,我国首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12月26日,多部委联合发布了《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公报》显示,我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里,2016年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福建、浙江、上海、重庆。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放在突出地位。根据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我国将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发展基础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如何,需要“一把尺子”来衡量。此次发布的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包括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公布的年度评价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其中,绿色发展指数是一个客观评价结果,包括六个方面55项指标,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业界认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设计与绿色发展指数的测评,为绿色发展的制度创新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提供了有价值的基础条件。

诚如生态文明考核中,单位GDP能耗、水耗下降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氨氮排放总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等,均为降低率指标。“环境治理指数”重点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方面开展的工作。而在公众生态环境满意方面,根据《公报》,公众满意程度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西藏、贵州、海南、福建、重庆。

而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公众满意程度作为主观调查指标,与中国绿色发展的统计测评是相互配合的,是将反映居民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获得感的主观民意问卷与客观统计数据分析相结合的。同时,把绿色产品、绿色出行、绿色建筑、公共绿地等纳入指标体系,可以直接引导公众关注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

据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五年考核。“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的公布,有助于聚焦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有助于社会公众接受绿色发展的共识和理念,有助于推进绿色发展政策的实施。”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晓西表示。简言之,对地方领导干部来讲,这是‘从让我干到我会干’的一个重要指南。”

2018年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提速年。正如业界普遍指出的,“以后几年数据出来后,各省可看出自己的纵向的绿色发展进步如何。”年度评价工作重在引导各地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督促和引导各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可以预见的是,横向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各地区绿色发展的进展与困境,纵横比较则可为决策者评价各项绿色发展政策效果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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