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史上最严”停工令

慧聪环保网 2017-09-21 13:5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慧聪环保网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启动了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发布《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停工令。

根据规定,从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整个采暖季期间,北京市6城区及10个新城区各类土石方作业等工程将停工,拒不停工企业将被暂停新开工项目审批。

一旦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施工、监理企业将面临全市停标的高限处罚,开发企业则会被暂停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停标期最长6个月。

加大力度:营造声势提高震慑力

为了力保秋冬季空气质量,北京市可谓狠下了一番功夫: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第一时间立查立纠。

例如,在近期开展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大检查过程中,北京市住建委发现部分单位绿色施工意识淡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

其中,5项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被记分处理,8项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被全市通报批评,4家施工单位被暂停在京投标资格30天,9家施工单位被暂停在京投标资格60天。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北京市明确的态度只有一个:绝不姑息。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扬尘污染的打击力度,9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工程的检查处理和媒体曝光力度。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11日,北京市住建委在2017年已出台8份相关通报性文件,对违规企业分别进行媒体曝光、全市通报批评、房地产开发企业记分和暂停在京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理;对168家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参建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记分;对38家施工扬尘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暂停在京投标资格30天~90天。

史上最严:处罚措施外加资格管控

9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这一《方案》,被称为北京市“史上最严”施工扬尘治理标准。

“严”字当头,届时,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现场,施工、监理企业将会被停标半年;开发企业将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

此外,北京市将在全市所有在建工地中推广强制标准: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做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方案》要求,对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有3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采取全市停标高限处罚的方式;对连续3个月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实施在北京建筑市场暂停投标资格最高限处罚;对1个月内发现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3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采取项目停工、停止新开工项目手续办理,提请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措施。

采暖季期间,对拒不执行施工扬尘治理标准的项目和企业,市住建委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记分,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停其新开工项目审批,暂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除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外,取消其土方工程作业资格。

重在执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是北京市提出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原则。

根据规定,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新开工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口至少安装一个球形摄像头和一个车牌抓拍设备,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与相关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全市在建工地全部纳入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让施工扬尘“无处遁形”。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利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进行打分,对月排名末10位的施工工地进行曝光。对累计曝光两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查处,对辖区内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企业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区内停标等措施。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或扬尘治理不力的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分,同时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负责人,尝试与检察机关建立移转机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接下来,北京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扬尘治理不达标行为,主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各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分享按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